邢台市检察院驻新河县南马庄村工作组获评 “2016年邢台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 招商动态 |2016-12-15
近日,邢台市检察院驻新河县南马庄村工作组在扶贫工作年终考核中被评为“2016年邢台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这是新河县70多个工作队中唯一一个获此荣誉的集体。
一年来,市检察院驻新河县南马庄村工作组克服重重困难,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工作组成员多次走进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了解群众生活状况。在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协调扶贫资金260余万元为村民安装了地灌设施一套、新打饮水铁管井一眼、修建乡村公路980米、建设温室大棚85亩、村级光伏电站50千瓦、新建健身广场三座和文化活动中心一座。工作组积极响应国家提倡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南宫一家苗木种植企业到本村承包土地160余亩,通过土地出租和劳务输出两种途径快速带领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南马庄是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两个重点村之一,工作组除了抓好危房改造、改厕、改水、绘制以检民共建和精准扶贫为主题的道德文化宣传墙等工作外,还利用节假日开展了为贫困群众送温暖活动,从生产生活上真正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以谋发展、惠民生、暖人心的实际行动,受到省市县领导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